網(wǎng)上有人問:“戶籍北京,常居上海,受雇單位在深圳,此時身在廣州,我該去哪里辦理匯算清繳? 問題看得人眼花繚亂,其實有一個很簡單的通用答案:去網(wǎng)上辦理啊,根據(jù)要求填完個人所得稅APP你就知道了。 有人說:我填了,但我還是不清楚! 噢,對了,填完后其實是系統(tǒng)搞清楚了,很多納稅人還是一頭霧水。 納稅地點作為個稅匯算清繳中很重要的一個問題,我們還是有必要詳細了解一下相關政策規(guī)定和判定規(guī)則。 下面就一起來學習一下國家稅務總局網(wǎng)站中的相關規(guī)定和問答:上海個稅匯算清繳如何辦理?在什么時間內(nèi)? 政策規(guī)定 按照方便就近原則,如您選擇自行辦理年度匯算申報或者委托第三方(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申報的,應當向您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申報;如您有兩處及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可選擇其中一處進行申報。如您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則向您戶籍所在地或者經(jīng)常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無論您是選擇網(wǎng)絡申報還是至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進行申報,年度匯算申報地點均按上述規(guī)則確定。 如您選擇由單位代辦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的,您直接將相關資料提交單位即可,由單位在年度匯算期內(nèi)向其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申報。 【政策規(guī)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 2019 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9 年第 44 號)第九條 常見問答 什么是我的主管稅務機關? 您的年度匯算主管稅務機關,指的是接受您提交的年度匯算申報、對您提交的申報信息進行必要審核,并辦理退稅或者補稅等相關事宜的稅務機關。 您需要向您的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但這一地點不等同于您辦理年度匯算時身處的“物理地點”。若您通過網(wǎng)絡遠程辦理年度匯算,可在信息系統(tǒng)提示下,根據(jù)前述原則確定稅務機關并提交申報即可,稅務機關會為您提供服務并處理后續(xù)相關事宜。當然,在網(wǎng)絡辦理不方便的情況下,納稅人也可以前往前述規(guī)定的稅務機關辦理。 什么是匯繳地?我選擇匯算清繳地后可以變更嗎? 接受年度匯算申報的主管稅務機關所在地,即為您的匯繳地,該地點負責受理您的納稅申報以及后續(xù)事宜。您2019 年度匯算申報表提交后,一般情況下不可以變更匯算清繳地。 我有任職受雇單位,該去哪里辦理年度匯算? 如果您上一年有任職受雇單位并且取得了工資薪金,您需要向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小貼士:我有多個任職單位,該向哪里辦理年度匯算?】 如您一個納稅年度當中就職于多個單位,您可以在其中任意選擇一個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作為您的年度匯算稅務機關。該稅務機關將負責受理您的納稅申報、為您辦理退(補)稅,進行后續(xù)管理并為您提供相應的納稅服務。 如,您 2019 年在 A 單位上班,2020 年 1 月跳槽至 B 單位,您年度匯算應當向 A 單位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 如,您 2019 年 1-8 月在 A 單位上班,9-12 月跳槽至 B 單位,您年度匯算可向 A 單位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也可以向 B 單位所在 地稅務機關申報。 我是個自由職業(yè)者,該去哪里辦理匯算? 如果您 2019 年度沒有取得過工資薪金,僅有勞務報酬(或者稿酬,或者特許權使用費),您可向您戶籍地稅務機關辦理年度匯算,也可向您經(jīng)常居住地稅務機關辦理。 什么是經(jīng)常居住地? 年度匯算中的經(jīng)常居住地是指:如果有居住證,那么居住證上的地址為經(jīng)常居住地住址;如果沒有居住證,那就是您當前實際的居住地。 由單位代辦年度匯算的,需向哪個稅務機關辦理? 扣繳義務人為納稅人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的,向扣繳義務人的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年度匯算申報。 我是個外國人,但屬于中國居民個人,年度匯算時我已離開中國,該向哪里辦理? 如果您在 2020 年 3 月 1 日前需要離境,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匯算。或者您可在 2020 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之間向 2019 年支付或者負擔您綜合所得的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匯算。如果您從多處取得綜合所得,可以選擇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如您在年度匯算時已離開中國,推薦您通過網(wǎng)絡方式(手機個人所得稅 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辦理年度匯算。 超過匯算期我該向哪里辦理申報? 如果您沒在規(guī)定的年度匯算期間完成申報,稅務機關將依次根據(jù)您的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best后所屬期內(nèi)金額best大的綜合所得收入來源地確定您辦理年度匯算的主管稅務機關。屆時,您需要向該稅務機關辦理年度匯算申報。您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 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12366 咨詢熱線查詢,也可至辦稅服務廳查詢您的年度匯算稅務機關。 結論 個人的納稅地點,是有順序的: 首選任職受雇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如果有兩個或以上的受雇單位,選擇權交給納稅人。 在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前提下,第二順位是戶籍所在地或經(jīng)常居住地,兩個地方的選擇權依然交給納稅人。 best后一個問題中,沒有主動申報且無任職受雇單位的情形,稅務機關會根據(jù)“best后所屬期內(nèi)金額best大的綜合所得收入來源地”來確定納稅地點,是所有答復中的一個亮點,需要特別關注。